关于遴选2021年“创新人才培养”优秀学生的通知

根据《山东农业大学“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办法》(山农大办字[2016]65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在2017级本科生中组织开展遴选2021年“创新人才培养”优秀学生工作。为做好优秀学生的选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从我校就读的2017级全日制本科生中遴选2021年“创新人才培养”优秀学生。

二、招收计划

招收学院为我校具有研究生招生资格的15个学院。各学院招收人数不超过上一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录取人数。入选“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学生可以报考或推免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报名条件

参加选拔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方可报名:

(一)必须从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大学本科2017级学生中选拔。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成绩优秀,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前三年必修环节课程学习成绩(按加权学分成绩排名)位于所在专业排名前50%,②英语CET-4或CET-6≥426分。对于前三年必修环节学习成绩(按加权学分成绩排名)位于所在专业前30%的优秀学生,外语水平要求可以适当放宽,但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CET-4或CET-6≥355分。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9月25日-10月16日)

凡符合报名基本条件且愿意报考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的本科生,填写《山东农业大学2021年“创新人才培养”报名登记表》,并将前三年必修环节课程学习成绩(按加权学分成绩排名)位于所在专业排名证明、大学英语水平考试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科技创新成果证明等材料报报考学院。报名结束后根据导师学生双向意愿,可进入导师实验室进行科学训练和研究。

(二)学院考核(10月19日-10月23日)

学院选拔工作小组负责组织申请本学院 “创新人才培养”学生审核及面试工作,根据学习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出总成绩,按总成绩排序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全体学生监督。

总成绩具体计算公式(均按照百分制):

   总成绩=学习成绩(必修环节课程加权学分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学校审核(10月26日-10月30日)

学院将公示后的名单,由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连同相关材料报研究生处审核审批,入选“创新人才培养”学生名单在研究生处网页进行公示。

五、 有关政策

入选“创新人才培养”的学生要在导师的指导下,选定合适的研究方向,进入导师实验室进行科学训练和研究,亦可提前选修研究生课程。学院统一制定补助标准,导师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每月发放一定的科研工作补助。

学院对入选“创新人才培养”的学生每半年考核一次,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创新人才培养”资格,并停发科研工作补助。

入选“创新人才培养”的学生,在我校研究生推荐免试或者考研录取时,优先予以考虑。

入选“创新人才培养”的学生,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者,入学报到后享受5000元奖励。在硕士研究生期间表现优秀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可优先选拔为硕博连读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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