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年山东农业大学推免生奖学金奖励的通知

根据《山东农业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办法》(山农大办字[2018]33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在2023年接收的推免生中组织开展评选推免生奖学金的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1.本办法的奖励对象仅限于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入学时人事档案已转入山东农业大学、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免试录取的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专项计划)。

2.凡取得本校推荐免试就读研究生资格,CET-6考试成绩≥426分或CET-4考试成绩≥497分,英语专业通过TEM-4。推荐免试研究生本科前三年必修环节学习成绩(按加权学分成绩排名)位于所在专业排名前15%,且必须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个教学环节。经复试达到攻读我校研究生的基本条件,且纳入学院当年招生计划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原“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毕业学校推荐免试就读研究生资格,且学习成绩排名为本科就读学校本专业年级前15%,经复试达到直接攻读我校研究生基本条件,且纳入学院当年招生计划。

二、奖励标准

学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8000元。

三、学校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在入校取得正式学籍后一次性评定奖励。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完成硕士阶段学习中途退学或取消学籍者,学校追回该项奖学金。凡已获得我校优秀推免生奖励的学生,如有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学校将追回奖励证书及奖学金,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评选程序

(一)报名(9月28日-10月20日)

凡符合报名基本条件且被我校录取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推免生可向招生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山东农业大学2023年推免生奖学金审批表》,并将大学英语水平考试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报报考学院。

(二)学院核查(9月28日-10月25日)

学院选拔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学院推免生奖学金申请者的申报条件进行核查。

(三)学校审核(10月26日-10月29日)

招生学院对申请人进行学习成绩排名审核后,与本科就读学校教务处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处经审核并在校园网公示无异议者,报请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入学报到后予以奖励。

五、获得我校优秀推免生奖励的学生,不再参加“创新人才培养”奖学金评定。

研究生处

202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