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

山东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

山农大办字〔2018〕68 号

  

专业实践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实现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提高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为规范我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工作,保证专业实践质量,根据教育部和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指导性培养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基本要求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参加专业实践环节的学习。通过专业实践,使研究生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素养。

专业实践累计时间须达到相应类型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

二、职责分工

(一)研究生处职责

负责制定专业实践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规定,指导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检查和考核相关学院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学院职责

学院制定相应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细则,提高导师专业实践指导能力,加强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建设,组织落实和实施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教学,建立健全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档案,定期检查专业实践情况,处理专业实践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专业实践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专业实践模式

(一)依托省级、校级和院级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在校内外导师的共同指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和选派研究生进入实践基地进行专业实践。

(二)校内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科研应用型课题,安排研究生参与科研、工程项目、案例模拟训练或其它形式的专业实践。

(三)充分发挥校外导师的指导作用,利用企业的资源,由校外导师负责安排相应的专业实践。

四、过程管理

(一)各学院要与校外实践单位共同制定具体的专业实践计划,开展专业教学和技能训练,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维护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实践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于第一学年下学期开始时,结合开题论证内容,填写《山东农业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并报所在学院,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实践环节。

(三)研究生到校外进行专业实践前,学院要进行必要的教育和培训,增强其安全意识,提高研究生的自我防护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外出期间,应购买人身保险;在高风险作业单位进行实践的研究生,要按照该单位安全控制标准和流程进行工作,购买“特殊”保险。参加校外专业实践的研究生必须与学院签订《山东农业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参加专业实践安全责任书》。

(四)专业实践过程中,研究生应认真填写《山东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活动手册》,做好专业实践记录。

(五)学院组织研究生进行实践研究,需与接收方签署相关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安全和知识产权等问题。

(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和实践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未经学院批准,不准擅自离开校外实践所在单位。违反实践纪律的研究生应接受指导教师、学院和实践所在单位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学院可责令其暂停专业实践,限期改正,并将有关情况报送研究生处。

(七)学院应加强研究生实践期间的中期检查和回访等过程管理。导师应与校外合作导师或校外实践研究单位联系人保持联系,检查研究生实践研究工作进展,掌握研究生实践情况和思想动态。

五、专业实践考核

(一)各学院应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细则,可以通过提交成果报告、集中答辩等方式对每位研究生的实践环节进行考核,并推荐优秀学生参加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报告奖的评选。

(二)专业实践结束后,研究生应认真填写《山东农业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考核表》,并经所在学院、导师、实践单位审核通过后,凡达到要求者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三)专业实践环节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一个特色和重要环节,研究生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四)学院负责保存专业实践环节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材料。

六、其它

本规定自2018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始实施,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