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三支一扶”等项目加分考生名单公示

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第二十二条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除上述加分项目外,各地各招生单位不得擅自扩大加分范围、另设标准。

按照教育部下发的可享受报考2026年硕士研究生加分考生申请名单,现将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加分审核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3月9日—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电话:0538-8242639。